2016年度桓台县政府采购项目专项检查通知 |
时间:2017-02-23 10:41:47 来源:学校统一采购处 作者:学校统一采购处 |
请学校各部门于本周五前(2月25日前)将2016年上半年部门自己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报送给学校统一采购处,以备检查。并填写附件中的Excel表格发送给采购处。
附件一:bg.doc
序号 |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立项文件 |
批准时间 |
招标代理 |
开标时间 |
中标单位 |
预算金额 |
中标金额 |
已拨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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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2016年度桓台县政府采购项目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对全县2016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自查、重点复核等工作措施,深入查处、纠正我县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有效地提升政府采购质量,维护和保障政府采购行为健康发展。
二、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1、采购目录。包括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控制性资料,着重掌握采购目录的项目性质类别和数额标准。
2、预算管理。严格检查预算管理流程资料,包括预算编制、上报、审核、下达、调整等环节,同时关注采购预算是否和部门预算一并上报、批复,以及是否按照部门预算和采购预算的编报口径和格式编制。
3、计划管理。政府采购计划编制、上报、审核、下达采购计划等环节,保障采购计划的科学性,关注采购计划的内容和标准是否控制在政府采购目录内。
4、招标管理。检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方式是否与项目的类别、规模、性质等情况相符。
5、资金管理。采购资金是否纳入统一预算管理,采购资金是否直接到达指定的供应商的账户。
6、PPP项目管理。PPP项目决策及合作方选择情况、合同签订及管理情况。
三、工作步骤及方式
(一)部署安排。2月6日前,确定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工作步骤、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分工安排,制定工作方案。从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系人。
(二)自查阶段。2月25日前各相关单位完成自查工作,自查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检查组(桓台县审计局投资二科,联系电话:8222733)。
(三)实施检查。专项检查将于3月1日开始,通过查阅政府采购项目资料、筛选确定重点检查项目、实地查看项目建设进度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4月中旬形成专项检查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审计机关重点对政府采购项目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程序进行检查;县监察局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
(二)加强协调配合。监察、财政、审计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协调、服务和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调度,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认定和整改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和严重违纪问题或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此次政府采购项目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管理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纠正不正确的操作和程序,防止某些漏洞的发生,确保采购财务支出的合理性,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完善政府采购项目监管长效机制,提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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